*ST聆达(300125) -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聆达股份聆达股份(SZ:300125)2025-12-02 13:5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10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1500万股[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5,499,995元[2] - 公司设立时向全体发起人发行普通股总数为3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4] 股权结构 - 大连力科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3.9892%[5] - 唐金泉持股比例23.9952%[5] - 何启贤、于庆新、阎克伟持股比例均为5.9988%[5] 股份交易与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8]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收益归公司[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10] - 股东对违法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11] 重大事项决策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26] - 关联交易决议须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以上通过[27] - 股东买入超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6]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35]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1名股东代表和2名职工代表[49] - 设首席执行官、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各1名[47]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51] - 原则上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52]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53]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55] - 公司减资应按持股比例减少出资额或股份[56] - 公司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