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莱科技(30077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5] - 独立董事委员连任不得超过六年[4]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17] - 会议原则上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可豁免[18]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表决[21] - 授权委托书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23] - 非现场表决结果三日内书面通知委员[24] 关注事项 - 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有问题时应谨慎关注[12] - 审计费用变动大或成交价低时应谨慎关注[12] 工作流程 - 会议评议审计部报告,季度呈报董事会[14] - 特定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由董事会秘书保存[25]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及修订[29]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