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东制药(300158)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 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发挥独立董事年报编 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协调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山西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年报工作的要求,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和义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职责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 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第四条 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 事应当依据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式 积极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