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东制药(30015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振东制药振东制药(SZ:300158)2025-12-02 11:28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 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审计 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