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601330)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以上单数非执行董事组成,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或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5] - 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任命[5] 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与外部审计机构召开两次会议[12]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19]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 通知及材料应于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19] 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价外部审计、内部审计、法治建设和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工作[7][8][9][10]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检查政策、监控流程等[11] 日常办事机构 - 审计部是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内部审计工作[16] 经费与生效 - 工作经费列入公司预算,聘请专业人员费用由公司承担[21]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细则废止,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