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灵信息(30025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连任不超六年[9] - 任期届满前解除等情况应六十日内补选[10][11]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9] 独立董事职责与工作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过半,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董占多数并任召集人[3] - 每年自查独立性提交董事会,董事会评估披露[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十年[1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董过半数同意[14] - 部分事项需独董过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17] - 两人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公司承担[27] 制度施行 - 前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废止,按本制度施行[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