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种子酒(600199)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金种子酒金种子酒(SH:600199)2025-12-02 10:32

信息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9]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达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以上需披露[10] 重大事项报告 - 公司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等及5%以上股份股东等出现相关情形应当日报告[5][6] - 公司对外担保、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论金额大小均需及时报告[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被质押[1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发生较大变化[12] - 公司董事、高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出现违规增减持公司股票情形[12]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提议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2] 报告流程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应在知悉重大事项当日向董事会秘书通告并报送书面文件[14] - 报告义务人还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14] - 董事会秘书收到报告后应分析判断并向董事会报告[14] 其他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2][4] - 董事会秘书负责与投资者沟通及信息披露管理监督等事宜[14] - 违反制度行为将追究相应部门或子分公司负责人责任[18]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