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种子酒(600199)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关联 方的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 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取措施规范关联交易,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四)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 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八) 债权、债务重组; 1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 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