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载波(30018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东软载波东软载波(SZ:300183)2025-12-02 10:17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上[4]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士不得担任[5]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权益 - 对董事会负责,承担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等义务[2][15] - 享有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等权利[16] 董事会秘书管理规定 - 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13] - 辞职或被解聘,公司应在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的[14]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4] 其他 - 公司需为董事会秘书提供必要工作条件[18] -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