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载波(300183)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汇报安排 - 会计年度结束后40日内,总裁汇报生产经营和投融资情况,财务总监汇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 审计安排 - 年报审计工作时间由审计委员会、财务负责人与事务所协商确定[3] - 财务总监在审计前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及材料[4] - 审计委员会在审计前审阅财报并形成意见[4] - 审计委员会在初步审计后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并监督[4] - 审计委员会督促事务所按时提交报告并记录情况[4] - 审计委员会对财报表决,提交审核及审计总结和聘任决议[4] - 续聘事务所时审计委员会需评价,否定则改聘[4] 交易限制 - 年报披露前15日和业绩快报披露前5日,委员不得买卖股票[6] 报告提交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控报告形成自评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