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载波(300183) - 内部审计制度
东软载波东软载波(SZ:300183)2025-12-02 10:17

审计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控审计部工作[6]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6] - 根据内控审计部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 内控审计部 - 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4]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执行情况及问题[6]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报[8] - 工作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9]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 - 将对外投资等内控作为检查评价重点[11] - 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2][13][14][15]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5] - 在业绩快报披露前进行审计[16] 公司 - 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20]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董事会在审议年度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0] -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报告,董事会做专项说明[21] - 年度报告披露同时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2] - 建立审计室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审人员工作[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