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4]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披露[14]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10项内容[15]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7项内容[16] - 季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18] 信息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和关联人负有披露义务[29]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时应及时预告[23] - 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23] - 公司证券交易被认定异常应及时了解并披露[26] - 应依照要求披露环境信息及社会责任情况[26] - 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决策有关信息[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披露[36] 信息披露责任 - 证券投资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董秘是直接责任人,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9] - 董事和高管对定期报告签署确认意见,有异议可发表意见[30] - 定期报告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意见,董事会应专项说明[29] 报告审议与流程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9] - 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9] - 公司信息披露需经审核、审议、签发等程序[46] - 各部门及子公司需在会前二十日提供议案需求[42] 关联交易与管理 - 公司关联交易指与关联人转移资源或义务事项[5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法人等为关联法人等[5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6] 其他规定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为10年[47] - 信息披露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完成[53] - 董事会对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自我评估并披露[40] - 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整改[39] - 各部门及子公司需向董秘提供数据并负责真实性[41][42][47] - 重大合同相关部门需报董事会秘书处并披露[44]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7] - 制度发布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十二月[58]
东软载波(30018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