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载波(300183) - 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制度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制度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经营及 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机制,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 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除非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股东会决议另有规定或要求,公司关于重大经 营及投资决策的权限划分根据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经营事项包括: (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 或者出售行为; (二)新建及改扩建项目投资; (三)流动资金贷款; (四)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投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 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 售行为,仍包括在内); (二)对外投资(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