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载波(30018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东软载波东软载波(SZ:300183)2025-12-02 10:17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个以上董事时,有表决权 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出的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实施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任期不应实施交错任期制。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保证选举 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六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提醒股东注意,除董事会已公告的董事、独立董事 候选人之外,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在距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