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载波(30018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充分保障中小 股东的利益,确保关联交易决策的公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青 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中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第 1 页 共 10 页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