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结构 - 金马能源直接及间接在公司总股本的75%中享有权益[9] - 饶朝晖先生直接及间接持有金马能源30.76%股份[88]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金马能源26.89%股份[88] - 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金马能源9.89%股份[88] - 济源市金马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金马能源8.01%股份[88] - 豫港焦化由金辉化工(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约88.03%,由洛阳铁路运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1.97%权益[4][11][89] 框架协议 - 现有框架协议2025年12月31日到期,新框架协议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为期三年[3][7] - 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与金马能源订立多项现有框架协议[98] -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与金马能源及豫港焦化订立多项新框架协议[100][101] 交易上限与金额 - 新综合服务购买框架协议2026 - 2028年每年上限均为610万元人民币,年度上限略微下调[12][21][22][24] - 本集团向金马集团出售副产品2026 - 2028年每年上限均为6600万元人民币,预计2026年总交易金额较2025年年化增约两倍[12][33] - 本集团向金马集团采购焦炉煤气2026 - 2028年每年上限均为5.3亿元人民币,较2025年年化增36%[13][44][45] - 本集团向金马集团采购粗苯2026 - 2028年每年上限均为2.61亿元人民币,较2025年年化增约59%[13][53][54] - 本集团向金马集团采购焦粒造气设施原材料2026 - 2028年每年上限均为9300万元人民币,较2025年现有上限下调逾33%[13][62] - 本集团向金马集团采购杂项材料2026 - 2028年每年上限均为660万元人民币,预计2026年交易金额较2025年年化增61%[13][73] - 本集团向豫港焦化集团出售产品2026 - 2028年每年上限均为4300万元人民币,预计2026年交易金额大幅增加超4000万元[13][83] - 现有副产品销售框架协议2023 - 2025年现有年度上限分别为3300万、3700万、3700万元[30] - 截至2023年、2024年、2025年10月31日副产品销售历史交易金额分别为80万、3660万、1780万元[32] - 焦炉煤气现有年度上限:2023年为3.8亿元,2024 - 2025年为4亿元[42] - 焦炉煤气历史交易金额:上市至2023年底为1240万元,2024年为3.775亿元,2025年前十个月为3.256亿元[43] - 粗苯现有年度上限:2023年为2.31亿元,2024 - 2025年为2.61亿元[51] - 粗苯历史交易金额:上市至2023年底为620万元,2024年为2.342亿元,2025年前十个月为1.36亿元[52] - 现有焦粒造气原材料采购框架协议2023 - 2025年年度上限分别为47百万元、140百万元、140百万元[59][60] - 现有焦粒造气原材料采购历史交易金额自上市至2023年底为2.4百万元,2024年为13.6百万元,2025年前十个月为6.3百万元[61] - 现有杂项采购框架协议2023 - 2025年年度上限分别为320万元、400万元、400万元[69][70] - 杂项采购历史交易金额自上市至2023年、2024年、2025年10月分别为20万元、400万元、340万元[71][72] - 现有豫港焦化供应框架协议2023 - 2025年年度上限均为3500万元[80] - 豫港焦化供应历史交易金额自上市至2023年、2024年、2025年10月分别为60万元、1360万元、4万元[81] 价格与采购量 - 2025年前十个月焦炉煤气平均价格为每立方米0.63元,预计2026 - 2028年涨至0.69元,涨幅约9.5%,预计2028年前采购量增至7.7亿立方米[47] - 粗苯平均价格将从2025年前十个月约4900元/吨涨26.5%至2028年各年的约6200元/吨,公司预计2028年前每年采购量增至42000吨[56] - 预计2028年前焦粒平均价格维持在1415元/吨,公司将每年采购约43200吨[63] - 2024年粗苯历史平均价格达7000元/吨[56] 其他要点 - 新年度上限利用率达80%时,财务部主管将发出预警,后续采购及销售需其批准[90] - 新综合服务购买框架协议适用百分比率高于0.1%低于5%,获部分豁免[92] - 新副产品销售框架协议等多项协议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不获豁免[93] - 通函将于2025年12月9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96] - 特许经营协议自2023年4月16日起至2033年4月15日,为期十年[96] - 公司H股于2023年12月20日在联交所主板上市[99] - 独立董事委员会由黄欣琪女士、邸志岗先生及梁善盈女士组成[99] - 独立财务顾问为第一上海融资有限公司[99] - 本公告日期为2025年12月1日[102] - 公司执行董事为王增光先生及乔二伟先生[102] - 公司非执行董事为饶朝晖先生、汪开保先生及王利杰先生[102] -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黄欣琪女士等[102] - 焦炉煤气和粗苯采购款项、杂项材料采购和产品出售款项均按月结算[39][48][67][78] - 新焦炉煤气和新粗苯采购框架协议、杂项采购和豫港焦化供应框架协议需独立股东批准生效[39][48][67][78] - 董事认为新杂项采购和新豫港焦化供应框架协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76][84]
金源氢化(02502) - 重续持续关连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