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源电力(002039)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黔源电力黔源电力(SZ:002039)2025-12-01 12:16

股权结构 - 公司成立时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9025.6万股,向多主体发行,内部职工持股占比27.98%[15] - 2005年1月14日首次发行5000万股,2010年12月14日非公开发行6334.3108万股[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2755.8126万股,均为普通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755.8126万元[16][8]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董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账,公司可拒绝并15日内答复[29]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规,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连续180日以上持股1%以上股东可诉违规董高[31][3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职工董事一名,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有提议和召集规定[88]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十七项职权[84][85]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也可中期分配,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2]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2] - 公司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118] 其他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五年,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71][73]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21]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24][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