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夫特(688165) - 埃夫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埃夫特埃夫特(SH:688165)2025-12-01 11:01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指定渠道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等[3] - 信息披露指定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4] 信息披露原则及要求 - 应披露影响股价或投资决策事项,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6] - 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原则[9] 内幕信息及重大事项披露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等[4] - 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情形应及时披露重大事项[8] - 筹划重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可暂不披露,最迟在事项确定时披露[9]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季度报告应在第3、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20] - 中期报告需记载持股5%以上股东等情况[20]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期报告有特定情形时应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21]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业绩预告[27] - 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本期业绩与业绩预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7] - 公司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29] - 公司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30] 其他应披露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公司应及时披露[33]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公司应及时披露[34] - 公司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或净利润为负值需披露业绩下滑或亏损原因等信息[41]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负责建立并实施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54]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与协调人[54] - 证券部是信息披露具体经办和日常工作部门[54] 信息披露流程 - 信息披露前需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合规审查、董事长签发[66] - 公司董事等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程序,未经签发不得对外发布[68] 保密与违规处理 - 未公开信息被披露前应保密,知情人不得利用其内幕交易[70] - 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执行情况纳入考核,违规将受处分[73] 记录与文件保存 - 公司董事等履职情况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7]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