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夫特(688165) - 埃夫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提名委员会构成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过半数同意当选[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经表决产生[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开临时会,提前三天通知[1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定须过半数通过[12] 表决与回避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等[13] - 讨论关联事项时,关联委员回避[16] 记录与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4] - 实施细则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和修订[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