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夫特(688165) - 埃夫特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委员会构成 -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过半数同意当选[4] 委员选举 - 设主任委员一名,在委员内选举,报董事会过半数表决产生[4] 任期规定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三天通知委员[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召开,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会议应邀请人员列席[11] - 会议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归档,结果报董事会[11] - 出席及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