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桑达A(000032) - 股东会规则(2025年12月)
深桑达深桑达(SZ:000032)2025-12-01 09:30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0] 股权登记与会议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1] 投票相关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 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18] - 公司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18] 表决与决议 - 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一股份表决权数等于应选董事数[18]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19]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19]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相关信息[20]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0年[22]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2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瑕疵决议[22]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施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