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30047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独立董事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4] 会议规则 - 特定情形20个工作日内召集会议[11] - 提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2]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全体过半通过[12] 其他 - 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1] - 资料不充分可缓开或缓议[12]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3]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