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30047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成员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特定情形20个工作日内召集[12] - 提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12]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全体过半通过[12] 成员管理 - 连续二次未出席且未提交报告,建议撤换[5] - 三分之一以上成员认为资料不充分,可缓开或缓议[12]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高管报董事会批准[7] 其他 - 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管理和联络[17]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7] - 文件涉及2025年12月相关内容[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