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德(600666) -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奥瑞德奥瑞德(SH:600666)2025-11-30 08:45

公司股份 - 公司1992年首次发行A股普通股票6561万元,计6561万股[16] - 国有股4741万元折为4741万股,占总股本72.3%[16] - 法人股100万元,计100万股,占总股本1.5%[16] - 个人股1720万元,计1720万股,占总股本26.3%[1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751447394股[17]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8]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6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144] - 出现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2][14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60][178]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2][17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62][17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8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主持[8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5]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8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8]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1] - 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原则上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1] 其他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03][104] - 公司制定财务会计制度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并披露年度、半年度和季度财务会计报告[10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2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127]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