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和通(00638) - 海外监管公告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制度目的 - 规范公司对外财务资助行为,防范风险,提高披露质量[6] 资助定义与限制 - 对外资助含有偿或无偿资金提供,有除外情况[6] - 使用超募资金补流12个月内不为控股子公司外对象资助[6] - 不得为规定关联方资助,关联参股公司资助有限制[9] 审议规则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提交股东会审议[8] - 董事会审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8] 风险管控 - 资助前财务做风险调查,审计部审核评估[12] - 款项逾期未收回不得继续或追加资助[10][16] 披露要求 - 披露需公告事项概述、累计金额及逾期金额等[14][15] - 特定情形财务部上报,董秘组织披露与补救[16] 违规处理 - 违规造成损失追究经济责任,严重犯罪移交司法[19]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不一致以规定为准[21] - 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