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玛精密(002976)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特定对象管理 - 特定对象包括持有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3]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15日内尽量回绝特定对象来访[13] - 公司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并建档留存[13] 接待工作规范 - 证券投资部为来访接待专职部门,在董事会秘书指导下完成接待[7] - 接待工作沟通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6] - 接待遵循公平、诚实守信等原则[4][5] - 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可公布音像和文字记录[10] - 为特定对象考察等提供便利但不资助,不赠送高额礼品[10] 信息披露与核查 - 核查特定对象知会文件,有问题要求改正或发澄清公告[11] - 实施再融资计划时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12] 承诺事项 - 调研中不故意打探、不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其买卖证券[17] - 投资分析报告等文件不使用未公开重大信息[17] - 报告涉及盈利和股价预测需注明资料来源[17] - 报告发布或使用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对方[17] - 违反承诺愿承担法律责任[17] 承诺书相关 - 承诺书仅限于调研等活动[17] - 经书面授权个人调研视同公司行为[17] - 承诺人及授权代表需签章,注明有效期[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