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玛精密(00297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独立董事担任[6]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六十日内补选[4]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三天通知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记录与生效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10年[14]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6]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