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02899) - 董事会议事规则(待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含7名执行董事、1名非执行董事、7名独立董事[7] -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1 - 2名,设首席独立董事1名[7] 股东与提案 - 单独或合并持股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提出提案[10]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1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0][12]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4日和5日发书面通知[13] - 董事会议案至迟于会议召开前3日发出[13]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17] - 会议议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投同意票通过,关联事项决议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0] - 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关联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20] 其他规定 - 议案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1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议案[21]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21]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并担责,记录含会议届次等内容[23] - 与会人员对会议记录等签字确认[25]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10年[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