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02899) - 公司章程(待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11-28 12:46

公司上市与股本结构 - 公司2000年8月17日发起设立,9月6日注册登记[12] - 2003年12月23日在联交所主板上市,发行4亿多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0.1元[13] - 2008年4月25日在上交所上市,增加发行14亿股境内上市内资股,每股面值0.1元[13] - 公司注册资本为26.57753314亿元[1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65.7753314亿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0.1元[27] - A股约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7.47%,H股约占22.53%[27] 股东持股情况 - 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4560万股,占公司成立时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48%[26] - 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729万股,占比18.2%[26] 股份转让与收益规定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3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5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5]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7名,非执行董事1名,独立董事7名[10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需提前十四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5]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5]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71] 公司合并分立等规定 - 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合并全资子公司或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96] - 公司分立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公告[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