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02196) - 持续关连交易 (1) 订立重药控股互供框架协议 (2)订立租赁框架协议及...
2025-11-28 12:07

框架协议签署情况 - 2025年11月28日公司与重药控股订立重药控股互供框架协议,有效期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3][18][57] - 2025年11月28日复星国际与公司订立承租框架协议,有效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4][26][59] - 2025年11月28日公司与复星国际订立出租框架协议,有效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5][28][59] - 2025年11月28日公司与复星国际订立复星国际互供框架协议,有效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6][34][36][58] 重药控股互供框架协议交易数据 - 2026 - 2028年销售交易年度上限分别为14亿、17亿、20亿人民币[21] - 2026 - 2028年采购交易年度上限分别为5000万、6000万、7200万人民币[21] - 2026 - 2028年复星医药服务年度上限分别为500万、600万、720万人民币[21] - 2026 - 2028年重药控股服务年度上限分别为3000万、3600万、4320万人民币[21] - 2026 - 2028年交易总计年度上限分别为14.85亿、18.02亿、21.224亿人民币[21] - 2023 - 2025年销售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分别为10.23亿、8.75亿、7.21亿人民币[23] - 2023 - 2025年采购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分别为1.82亿、2200万、2500万人民币[23] - 2023 - 2025年复星医药服务实际发生金额均为0人民币[23] - 2023 - 2025年重药控股服务实际发生金额分别为100万、2300万、200万人民币[23] 租赁框架协议交易数据 - 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承租框架协议年度上限总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30]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过往承租框架协议年度上限为8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25年9月30日实际发生交易金额为3344万元人民币[30] - 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出租框架协议年度上限总额为800万元人民币[32]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过往出租框架协议年度上限为1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25年9月30日实际发生交易金额为105万元人民币[32] 复星国际互供框架协议交易数据 - 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集团在复星国际互供框架协议内产品供应和服务交易年度上限总计2.05亿人民币,其中集团向复星国际及或其联系人提供产品上限3000万、服务上限5000万,复星国际及或其联系人向集团提供产品上限2500万、服务上限1亿[44] - 截至2025年9月30日,集团与复星国际在互供框架协议内实际交易金额总计8226万人民币,其中集团向复星国际及或其联系人提供产品705万、服务801万,复星国际及或其联系人向集团提供产品806万、服务5914万[46] - 2025年财政年度集团与复星国际在互供框架协议内交易金额上限总计2.25亿人民币,其中集团向复星国际及或其联系人提供产品上限3500万、服务上限7000万,复星国际及或其联系人向集团提供产品上限3000万、服务上限9000万[46] 框架协议相关规定 - 重药控股互供框架协议项下持续关连交易累计年度上限之最高适用百分比率(盈利比率除外)超1%[7] - 租赁框架协议项下持续关连交易累计年度上限之最高适用百分比率(盈利比率除外)超0.1%但低于5%[8] - 复星国际互供框架协议项下持续关连交易累计年度上限之最高适用百分比率(盈利比率除外)超0.1%但低于5%[9] - 重药控股互供框架协议销售交易价格由订约方按一般商业条款公平磋商,参考市场价格等因素[12] - 重药控股互供框架协议采购交易需双方就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时订立采购订单[13] - 租赁框架协议租金及物业费定价应基于双方利益,参照现行市场条件,无可比房屋或商业物业时参照同一地区其他同等级别物业[26][28][31] - 复星国际互供框架协议各交易按各自董事会或股东会制定、审议的交易金额上限执行[43] - 复星国际互供框架协议年度上限参考政府指导价、现行市价、过往交易金额、预计产品供应量及服务量厘定[44] - 公司采购、财务及业务部门在订立交易前会审核及考虑相关条款[39][40] - 公司相关内部部门会获取不少于两家独立第三方相关服务提供商的服务费进行比较[40] - 公司管理层将定期检讨及抽样检查关连交易定价,若调整年度上限,会提前安排并遵守香港上市规则[53] - 公司将在年报内披露董事会对每年持续关连交易的审阅情况,并由独立核数师每年审阅,结论将在年报披露[49] - 公司实施内部监控安排,包括制定关连交易管理制度和管理层密切监控交易情况[50] 其他 - 董事会6名董事(含4名独董)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租赁框架协议相关决议案[33] - 董事会6名董事(含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复星国际互供框架协议相关决议案[48] - 公司为中国领先医疗健康产业集团,从事制药等业务[56] - 重药控股集团为现代医药服务产业集团,股份在深交所主板上市[56] - 复星国际集团是全球家庭消费产业集团,股份在港交所主板上市[56] - 公告日期为2025年11月28日[62] - 公司执行董事为陈玉卿先生、关晓晖女士、文德鏞先生及王可心先生[62] - 公司非执行董事为陈启宇先生及潘东辉先生[62] -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余梓山先生、王全弟先生、Chen Penghui先生及杨玉成先生[62] - 公司职工董事为严佳女士[62] - 复星国际通过非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10%或以上的附属公司为公司的关连附属公司[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