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报告触发条件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5%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5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营收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50万元需报告[6] - 公司或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15万元需报告[7] - 公司或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15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25%以上需报告[7]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超500万元的诉讼仲裁需报告[7]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30%属重大风险事项[8] - 法院裁定禁止控股股东转让股份需报告[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质押等需报告[10] 信息报告时间要求 - 信息报告义务人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后向董事会秘书预报信息[12] -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员知悉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并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3]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需及时报告原因并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13] 信息报告制度相关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6] -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负责公司定期报告,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及时报送资料[17]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制定内部报告制度,指定联络人并报证券部备案[17] 责任与生效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导致违规由其承担责任[18]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21]
日月明(30090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