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00204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2025年11月)
国光电器国光电器(SZ:002045)2025-11-28 11:32

薪酬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计划确定 - 董事薪酬计划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方案,股东会确定[4]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由该委员会提方案,董事会确定[4] 薪酬构成与发放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或津贴、绩效年薪构成[5] - 独立董事和未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享固定董事津贴,按月发放[5] - 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基本年薪逐月发放,绩效年薪综合评定[5][6] 绩效考核 - 年度绩效考核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8] - 董事长对高级管理人员提考核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绩效评价[8] 绩效工资计算与发放 - 人力资源部门计算绩效工资,提交财务部复核,向董事会报备[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特定情况不予发放绩效年薪[10]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