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东电子(30112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奕东电子奕东电子(SZ:301123)2025-11-28 11:08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6][7] - 现任董高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7] 股份交易限制 - 董高人员买卖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披露[8] - 公司上市1年内董高人员股份不得转让[10] - 董高人员离职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0] - 定期报告公告前董高人员不得买卖股票[11] - 董高人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 [11] - 董高人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2] 增持计划要求 - 增持主体承诺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13] - 增持期限过半通知公司并披露进展[13] - 定期报告披露未完成增持计划情况[13] - 发布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13] 股份锁定与解锁 - 上市满一年董高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15] - 董高限售股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除限售[16] - 董高离任后六个月内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股解锁[16] 其他规定 - 董高股份变动达规定履行报告披露义务[16] - 公司披露人员股份锁定或解除限售情况并管理[1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施行,修订亦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