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00225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上海莱士上海莱士(SZ:002252)2025-11-28 11:18

文件与期限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10年[8]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1年,可续聘[10]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8]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8] 选聘规则 - 选聘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6]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0] 费用与披露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说明情况[11]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一次提交履职评估报告[5] - 负责选聘并监督审计开展情况[5] - 审核改聘提案时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评价[15] - 对选聘进行监督检查[17] - 发现违规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7] 事务所相关 - 公司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决定[3] - 出现六种情况应改聘[14] - 变更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并披露[15] - 股东会表决解聘时,事务所可陈述意见[15] - 事务所主动终止,公司履行选聘程序[15] - 承担审计业务的事务所出现六种严重行为,公司不再选聘[18] 责任处理 - 经股东会决议,解聘事务所违约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18] - 情节严重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