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集团(600408) - 安泰集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 的管理,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对外投资管理的内容、决策原则、决策权限及管理程序。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对外投资是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 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技术、土地 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投资,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 资和其他投资等,其形式表现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增资扩股、股权转 让、固定资产投资、委托贷款、购买股票或债券等。 第四条 对外投资管理的范围包括公司对外及对子公司、参股公司各种投资行为 的审查、上报、决策、履行审批手续;外派管理人员;对投资项目经营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