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集团(600408) - 安泰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为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第九条 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