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集团(600408) - 安泰集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与各关联人之 间的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 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本制度将其视为关联人;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 一方控制,本制度也将其视为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 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 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其他 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