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集团(600408) - 安泰集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 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包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其他具 有信息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