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集团(600408) - 安泰集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安泰集团安泰集团(SH:600408)2025-11-28 11:17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水平, 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及 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间的指 定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秘书分管其日 常事务。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如下: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有一定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识,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以及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