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起步(60355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5] 审计人员轮换规定 - 累计承担同一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续5年不得参与[5]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5] 选聘资料保存与评价 - 选聘文件等资料保存至少10年[7]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0] - 以满足要求的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为基准价计算得分[10] 审计费用相关 - 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及原因[10] - 聘任期内变动大或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需关注[17] 信息披露要求 - 每年披露履职评估和监督报告[15] - 年报披露服务年限及审计费用[15] - 拟改聘时披露解聘原因等信息[15] 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 - 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事务所情形[17] - 关注近3年因执业质量多次受罚或项目被立案的拟聘任事务所[17] - 关注未按要求轮换审计人员情况[17] - 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处理[17] 事务所处理 - 出现分包转包等严重情形,股东会可决议不再聘用[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