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起步(603557)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支取与置换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7]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13]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期限且投入未达50%,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1]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可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17]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占净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8]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同意[25] 资金使用规定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4]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公告[15]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5] 信息披露与核查 - 公司内部审计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13] - 公司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2个交易日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6]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披露专项报告[24] - 过半数独立董事等聘请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2个交易日公告[24] - 保荐机构每半年度现场核查,年度结束后出专项核查报告[26] 超募资金使用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需董事会决议、保荐人意见、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