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起步(603557)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起步股份起步股份(SH:603557)2025-11-28 11:02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除担保和资助)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需报告[9] - 提供财务资助一般需上报,特定控股子公司除外[11] - 对外担保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报告,特定情形需重新审批披露[11] - 关联交易与自然人超30万元、与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报告[13] - 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3]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等情况需报告[14] - 公司股票异常波动需报告营业收入等财务数据[15] - 公司面临重大风险需及时报告[15]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17]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需报告[17] 报告流程与责任 -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控股股东等人员和机构[3] - 董事会秘书负责重大信息披露事务,董事办为日常管理部门[4] - 报告人应在知悉当日向董事会秘书等报告并送书面文件[18] - 部门对外签署重大事项文件需知会董事会秘书[19] - 各部门应按规定向董事会秘书和董事长报告进展[19] - 董事会秘书知悉后应向董事长报告并分析判断[20] - 未及时上报造成损失追究责任人责任[2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