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得控制(002184) - 总经理工作细则
高管设置与任期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每届任期3年[5] - 有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形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管[4] 总经理权限 - 主营业务相关对外投资等同一项目所涉单次或12个月内金额累计500万元以下由总经理批准[11] - 总经理可审批累计不超过费用预算总额3%的费用支出[11] - 销售等日常经营合同金额同一项目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总收入5%由总经理批准[11] - 最近一期公告财务报表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60%时,其他银行信用融资工具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由总经理批准[11] 会议与人事 - 总经理办公会议例会1个月召开1次[12] -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管由总经理提名,提请董事会批准聘任或解任[13] -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由总经理任免[13] 高管义务与责任 - 总经理及其他高管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14][15]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高管应向董事会报告并说明影响[15] - 高管执行决议遇问题应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16] - 总经理行使职权不得违背董事会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18] - 总经理拟定涉及职工利益方案应听取工会和职代会意见[18] - 总经理及其他高管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20] - 总经理离任需进行审计[20] - 总经理失职失误会受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等[20] - 违反忠实义务获利需归还公司,造成损害需赔偿[21] 其他制度 - 公司经营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回避制度[18] - 解聘总经理需董事长或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提出解聘意向和理由,由董事会决定[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