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普生物(30011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瑞普生物瑞普生物(SZ:300119)2025-11-28 10:47

投资决策权限 - 达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等五项标准之一需股东会审批[5] - 达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五项标准之一由董事会审议批准[7] - 未达上述标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议批准[8] 交易数据计算 - 交易涉及指标计算数据为负值时取绝对值,购买或出售资产按较高者累计[7] - 交易标的为股权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对应公司全部资产和营收视为交易数据[9] 投资管理规定 - 证券及衍生品等高危投资须董事会审核,达股东会标准经其审议[9] - 十二个月内向同一主体投资按累计计算,履行义务后不再累计[9] - 对外投资设公司可分期缴资,以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适用决策规定[9] 决策与实施 - 股东会、董事会为决策机构,董事长在授权内行使职能[11] - 董事长为对外投资实施负责人,投资部承办项目,法务部合规管理[11] 财务管理 - 财务部、审计部为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尽职调查、资金筹措等[12] - 短期投资由财务部预选机会、编制计划,审批后实施,证券投资需联合控制[14] - 长期对外投资以产融结合为原则,投资部组织实施并投后管理[16][17] 投资处置 - 对外投资处置需经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19] 监督管理 - 对外组建合营、合资公司,需派出人员参与监督[22] - 财务部对投资全面记录,按月取子公司报告,年末全面检查[24] - 对控股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工作人员复盘投资资产[24] 信息披露 - 对外投资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子公司及时报告重大事项[26] 制度适用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8] - 原《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废止,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