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佳通(600182) -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佳通轮胎佳通轮胎(SH:600182)2025-11-28 10:32

投资审议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7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5]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形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 投资审批流程 - 《项目建议书》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报公司财务部,财务部组织论证[9][10] - 经财务部论证通过的投资项目依次经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审批[10][11] - 超出董事长、董事会审批权限的投资项目分别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11][12] 投资管理 - 财务部跟踪投资项目执行情况并定期报告[15] - 公司可在4种情况回收投资,4种情况转让投资[19]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原《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废止[21]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未尽事宜依最新规定执行[21] 投资审批表 - 存在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审批表,包含项目名称等内容[22][23] - 投资审批权限有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可选[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