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佳通(600182) -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
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 资料保存与制度制定 - 内部审计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低于10年[11] - 公司应制定内部控制自查制度和年度自查计划[11] 报告披露与说明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12] -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12] 违规惩处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由审计委员会惩处[14] - 被审计单位人员违规公司将追究责任[14] 制度生效与监督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1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