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相关 - 1999年4月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2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340,000,000元,已发行股份数为340,000,000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5][11] - 2003年7月13日,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受让151,070,000股国有法人股股份,占总股本44.43%[11] - 为员工持股计划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2]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2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0] - 6种情形下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5]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出现不能担任情形公司将解除其职务[53]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60]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6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5]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86] - 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达20%[88]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增减注册资本,应依法办理变更登记[98]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00] - 公司解散,董事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100]
S佳通(600182) -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