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资源(00060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盛达资源盛达资源(SZ:000603)2025-11-28 10:1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2/3等情形会触发临时股东会召开[2] 通知与提案 - 独立董事或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10]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4]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4]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相关工作及任职情况[15] - 需披露董事候选人与5%以上股份股东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15] 会议变更与投票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延期还需披露新日期[16]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范围[1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5]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30%总资产需特别决议通过[25] - 分拆子公司上市等提案有额外表决要求[26] 其他规定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7] - 公司董事会等可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2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28] - 股东会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28] - 股东会表决前推举计票和监票人员,关联股东不得参与[30]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33]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特别提示[33]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会后2个月内实施[3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4] -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会通过后生效[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