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资源(00060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盛达资源盛达资源(SZ:000603)2025-11-28 10:1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 - 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5]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审计、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部控制等[7]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及欺诈舞弊可能[8]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0] 财务报告披露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与会计师沟通 - 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和出具初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应与会计师沟通并记录[13]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应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并说明[16]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16]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用视频等方式进行并签字[16] - 可邀请公司董事和高管等列席会议[16]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17] 保密义务 - 出席和列席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7] 细则相关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9]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废止[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