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制药(60081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及任期届满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7] 股票买卖禁止期 - 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8]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8] 交易规则 - 不得进行短线交易[8] 信息申报 - 新任职董高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2]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或离任2个交易日内申报[12] 股份变动披露 - 变动自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披露[13] 减持规定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4] - 重大事项同步披露减持进展及关联性[14] - 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在规定时间报告公告[14] 强制执行披露 - 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通知董秘并披露[14] 违规处理 - 董高违规公司视情节处分[16] - 违规造成损失公司有权索赔及要求承担费用[16] 制度说明 - 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不一致以规定为准[18]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批准日生效[18]